2017年11月15日

傷害 by 口罩男

打人的人,永遠不懂被打的心情;

傷害人的,也無法理解被傷害的痛苦。

 

你一直強調你錯了、肯改了,說實在話,我還真相信你了,但那是因為我不是被你傷害的人,可被你傷害的人,你老婆呢?你不耗費一點時間,拿出實際上的行動、關心、懺悔跟改變來贖罪,要人怎麼相信得下去?

  

你傳個幾次簡訊,打個幾通電話,甚至跑個一趟太太的公司碰壁了,就氣得牙癢癢,認為老婆為什麼要把事情搞成這樣?為什麼要讓小孩沒有爸爸?難道我都悔改了還不夠嗎?我都要好好愛妳了,難道不行嗎?

 

你把她當什麼啊?你的寵物還玩具?可以這樣呼之則來揮之則去,想玩就玩想丟就丟?你這想法根本是大錯特錯,你要知道,

 

「毀掉一個女人對你的信任跟愛,只要短短幾秒,但建立起來,卻要好幾年。」

  

我要是你,我根本不敢有勇氣,請對方原諒我甚至愛我,這種事情實在太無恥。我能做的,只是默默關心,給於任何對方實質上想要、需要、甚至不要的幫助。她需要我,我馬上出現;她不需要我,我便默默守護並且躲得遠遠,假使這是能讓她開心唯一的方式。

 

如果時間能證明你改變的事實,她也願意回頭讓你贖罪,那是你的幸運;如果不願回頭,那也只能祝福,因為這本來就是做錯事的人,該負起的責任,誰叫你當初,要這樣傷害一個女人?

 

「還是你真以為傷害了一個人,還能輕易全身而退嗎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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